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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9-17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推免工作文件要求及《闽南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做好我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保障推免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学科专业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数

025400

国际商务

5

注:本表格计划名额为预计划,实际接收名额将由学院结合学校下达指标、生源报名情况做动态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接收对象

我院可接收已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免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恪守学术道德,愿意为国家和社会建设服务。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人须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

3.在入学报到前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其他受到处分的违规、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外语水平达到本专业学习基本要求,具备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提交报考我院国际商务专业的志愿。

“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开放起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9:00-2026年10月18日。

提示:请考生务必留意系统关闭节点,逾期未完成系统填报、未按要求提交纸质/电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有意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须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网页下载),并通过邮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核准(电子邮箱:xyczsk@mnnu.edu.cn)。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6年9月22日—10月19日。

我院将分批次完成考生资格审核,根据有效报名生源数量分多批次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每批次复试具体时间、分组安排,将通过我院官网、“推免服务系统”通知发布,请报考考生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三)复试方式

届时结合校内、校外考生实际情况,酌情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以我院官网公布确认为准。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推免生复试时须向我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闽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4.本人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高校推荐部门公章);

5.可提交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

6.可提交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托福、雅思等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

提示:考生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存在伪造、篡改、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五)其他工作安排

1.体检:拟录取的推免生三周内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由推免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推免生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2.导师双向选择:拟录取考生可按照我院导师遴选与双向选择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导师互选工作,具体时间、流程由学院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

分值

备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面试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分钟以内,考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价值观等

外语听说能力

面试

20

5分钟以内,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

面试

40

2道题,考察考生对国际商务专业理论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

40

1道题,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能力

五、录取规则

(一)我院严格依据复试成绩(总分100分)进行排名。对各项考核合格考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情况,可在本专业复试合格考生范围内,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报考材料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违背诚信原则;

4.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及学校推免招生录取条件的情形。

(二)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未获得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2.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者;

3.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接收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

(三)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务必在系统提示的规定时限内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一旦考生在系统接受我院待录取确认,我院原则上将不予解锁,请考生充分知悉。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招生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二)推免招生全过程坚持信息公开,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将按要求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19359252909(蔡老师)

学院电子邮箱:sxy@mn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6-2527183

学院地址:(363000)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笃行楼201

商学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