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计划、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了系统、科学地规范课程教学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在授课中的教学个性和能动性,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全面了解学校课程有关情况,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依据《闽南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实施办法》(教务〔2016〕45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教学大纲的制定
第二条 各专业培养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第三条 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培养计划整体优化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
第四条 课程教学大纲应在广泛征求意见及充分讨论基础上制定,避免简单指定某一教师编写。
第五条 课程教学大纲由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编写、审定,学院存档。
第六条 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内容应与本规定中指导性格式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第三章 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第七条 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课程教学目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难点和重点,学时分配,课程之间的联系,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等。
第八条 教学大纲的基本格式
1.课程中英文名称
2.适用专业
3.开课学期、总学时、学分、教研室、撰写人、职称
4.课程性质、教学目的与要求
5.教学内容
6.学时分配
7.课程实验大纲
8.有关说明(主要填写对本课程的教学建议,如: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选用、先修课程、教学组织方式、教学手段等)
第四章 教学大纲的管理
第九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第十条 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做部分调整时,任课教师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和《闽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学大纲调整申请书》给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并经学院教师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商学院
2019年3月16日
附件一:2018级各专业教学大纲编写要求
附件二:课程教学大纲样本
附件三:闽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学大纲调整申请表
附件一: 2018级各专业教学大纲编写要求
1.编写课程范围
第一,2018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必修课
第二,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比较重要的10门专业选修课+5门跨专业选修课。
2.提交时间
2019年5月30日,各专业根据课程在培养方案中排列的顺序,汇总后,提交给教学秘书。
3.由教务科负责,按专业编印成册。
4.编写人员
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将课程编写工作任务落实到人。
商学院
2019年3月16
附件二: 课程教学大纲(标题宋体三号)
课程名称 |
中文: |
英语: |
适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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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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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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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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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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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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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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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性质、教学目的与要求 |
二、教学内容 |
三、学时分配 |
章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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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 |
合计 |
授课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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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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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程实验大纲 (说明:如果课程内有实验内容安排,实验内容填在该部分。没有的话,此栏可不填写。) |
五、有关说明(主要填写对本课程的教学建议,如:教材及教学参与书的选用、先修课程、教学组织方式、教学手段等) |
执笔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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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0磅,段前段后间距均设为0
除了表格固定的字体外,其他内容都为宋体五号字体。
附件三: 闽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学大纲调整申请表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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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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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申请调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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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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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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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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