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
2025届毕业生拟授学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闽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南师大〔2023〕145号)和我院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拟授予唐卢钰婷等242位毕业生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李阳等297位毕业生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朱晨、刘嘉黎、鄢梓晋、张文雨4位往届毕业生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许文强、高心怡2位往届毕业生经济学学士学位。
拟上报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06月3日-06月05日。如有异议请于教务科陈老师联系,电话:0596-2527161。
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