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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00:00浏览次数:

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专业

 

 

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经济学院“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质量,根据《闽南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研招办在研究生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与管理。

2.系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成立由7位具有导师资格的老师组成综合能力复试小组,负责施行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专业复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复试工作。

3.命题人员从具有导师资格的本校在编在岗、学术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中选定,评卷人员由具有导师资格的人员组成。

4.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时,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和有效的原则,保证复试质量。

二、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复试分数线执行当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要求者,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然后再考虑校外调剂生的原则,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提出并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建议名单。

3.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全国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

4.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通知考生来系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方式及评分

(一)复试内容

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复试内容分为三部分,即专业素质复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水平测试。

1.专业课笔试  

笔试:数学基础综合(包含高等代数、数学分析)和英语(给定一篇英文,翻译成汉语)。若是同等学历的考生需加试(笔试):《统计学》、《金融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参考书目:《统计学原理》,黄良文主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金融学(第三版)》,曹龙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专业素质面试

专业素质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经济学基础方面的知识结构及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素质,评分标准由复试小组确定。

3.综合能力面试

主要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人事档案审查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方式    

1.笔试

数学基础综合和英语复试采取笔试方式。

同等学力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考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分数,但不计入总分。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2.面试

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并有详细复试提纲。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的面试逐个进行,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采取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情况有专人负责记录。

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各位面试教师分别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确定与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专业素质和能力80分(其中数学30分,经济学基础30分,外语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成绩2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经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完毕后2天之内,将考生复试结果表和录取审批表上报院研招办,由研招办对外公布复试结果。研招办将考生复试情况整理报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并审定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规定    

1.若参加复试考生是教师自己的亲属,该教师回避。

2.考生参加复试时应出示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考生出示学生证),在职考生必须出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委培协议书》,非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六、复试纪律

1.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公开复试工作办法和程序,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办事,坚决抵御不正之风,防止各种形式的非学术因素侵扰,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对于违反复试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将报学校作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七、录取工作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