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实施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发挥行政领导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在全院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氛围。
与院行政一起贯彻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持行政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保证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