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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辅修、自考二学历招生简章(2014-2015学年)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5日 00:00浏览次数:

闽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14-2015学年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在2014-2015年度辅修专业或转专业的招生情况如下。

一、专业名称
1. 经济学专业
2.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3. 统计学专业
4. 经济与金融专业

二、招收的名额及修读条件
1.招收名额:不限。
2.修读条件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金融专业,文理兼收。
经济统计学专业,只收理科生。
3.修读方式
(1)转专业。在辅修一年后,成绩合格,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教务处审核。转专业人数占我院相关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5%。
(2)获得辅修专业证书。需修满辅修专业要求的学分。
(3)获得辅修专业学位证书。需修满辅修专业要求的课程及学位要求。
(4)获得辅修课程证书。修读相应感兴趣的课程,成绩合格。

三、本学期该专业开设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安排表(见经济学院网站)
根据报名人数30人以上单独开班,人数不足单独开班的插班修读。上课时间在周末或晚上上课,地点笃行楼。

四、缴费情况:
按学校规定标准收取。


五、各个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可从经济学院主页上下载
网址学院:/jingji
QQ群号码:215044408 

六、辅修流程

经济学院辅修、自考二学历招生简章(2014-2015学年)



闽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自考“二学历”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二学历即第二个本科学历,是指在学习第一学历(本科专业)的基础上,修完某个专业该修的科目,顺利通过考试,获得这个专业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家从2002年开始面向全国高校在校生大力推广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目前主要以自学考试方式获得。
    为满足社会需要,和我校各专业学生的要求,经福建省考试院批准,经济学院将招收“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二学历”自考助学班。

一、招收对象
    一至三年级有余力、并本人自愿参加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专业设置、层次(本科)、助学学制(2年)

经济学院辅修、自考二学历招生简章(2014-2015学年)

三、毕业及学位证书和学历待遇
    凡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闽南师范大学共同签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我校学位申请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办理学士学位证书

四、学习形式
    在校期间同步学习。

五、学习费用
    自考助学学费:2640元/年,缴费两年;核心课程考试费:80元/门,校考课程考试费:80元/门(本校学生40元/门),免考课程考试费:0元/门;毕业论文答辩及指导费600元。教材费:每生预收300元/年,在考生毕业时统一按定价与考生结算,多还少补。

六、学习优势
1、只有5门核心课程需要参加全省组织的自考统考,且课程成绩采用综合评分,即自考统考成绩占70%,过程性考核成绩占30%,过程性考核成绩由办学学院负责实施;其他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和校考课程)由办学学院组织考试或申请免考。
2、免试入学,报名后利用晚上或者周末集中授课学习,不影响正常上课;
3、费用少,时间短(完成所要求学分即可)。

七、各专业报名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闽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办公室,笃行楼210室。电话:0596-2527183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常红梅:13015629100   程梅文:13400960086
学院网址:/jingji
QQ群号码:104955506